讨厌React的人许多,但讨厌它的其原因都不太那样
较为现实生活的优点:
能同时实现服务端的图形,易于浏览器强化。这一点儿要比Backbone, Angular 1.x和Ember晚期强能较好的和原有的标识符紧密结合。React而已MVC中的View层,对其它的部份并没限制性明确要求。意味著许多子公司在优先选择用Angular全数解构和用React部份解构的这时候,优先选择了React部份解构即使在我看来component,因此标识符更为模组化,宠信标识符更容易学出来极难,两个半小时就能进阶即使特别强调只从this.props和this.state聚合HTML,写出来bug较为少较为矮小上的优点,是我们在讨论会白眉林说的优点:
即使用了virtual dom,因此操控性较好即使特别强调只从this.props和this.state聚合HTML,因此十分的functional programming优点:
并并非两个完备的架构,基本上都须要加之ReactRouter和Flux就能写小型应用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