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性治理目标
通过对蕨麻消费市场、蕨麻专卖店、蕨麻B2C等交易娱乐场所以及假 冒伪劣蕨麻原材料或其商品犯罪行为的集中综合性综合性治理,有效遏止违法研磨产品销售蕨麻商品和专利技术侵权行为假 冒等违法犯罪行为,使蕨麻制造经营方式社会秩序得到明显改善、政府市场监管和服务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保证安顺蕨麻或其商品产品质量可信,司法机关为保护安顺蕨麻餐饮企业和各阶层顾客的权益,进一步紧抓“安顺蕨麻”名副其实,打造出安顺蕨麻国际品牌。
综合性治理第一类
(一)明令禁止产品销售的安顺蕨麻或其商品:
1.农药残余、流行乐等分项镉的;
2.发生腐坏、变质、无腺、臭味等情况的;
3.采用粘合剂、焦油或是剧毒化学化学物质对安顺蕨麻展开雕琢研磨的;
4.采用剧毒有毒或是会产生环境污染的化学物质对安顺蕨麻展开医美潮湿的;
5.在包装、物流配送过程中采用剧毒化学化学物质的;
6.采用不合乎省里硬性技术国际标准的BHT、添加剂或是其它原材料药的;
7.未按照规定展开包装袋、标记的;
8.技术国际标准、级别与标示或是与表明相违的;
9.其它不合乎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标准的。
(二)明令禁止的安顺蕨麻或其商品制造产品销售犯罪行为:
1.只以安顺蕨麻或其商品冒 充安顺蕨麻或其商品;
2.人参浓度等化学分项达不出《自然地理象征商品安顺蕨麻》(GB/T19086)行业国际标准的;
3.参杂或是采用泥土、色素染色等方式以次充好;
4.粘接、掺假,以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它犯罪行为。
(三)明令禁止的未经许可展开安顺蕨麻粉、安顺蕨麻切片、安顺蕨麻压片等药品制造经营方式活动:
未取得药品制造、经营方式许可展开安顺蕨麻粉、安顺三七切片、安顺蕨麻压片等药品制造、包装袋、产品销售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