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人员独立董事确保本报告书文本不存在任何人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是关键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司法机关分担民事责任。
尚皮重要信息技术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子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举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全会、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全会,表决透过了《有关子公司〈2022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提案)〉或其全文的提案》等有关提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子公司法》(下列全称“《子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司法》(下列全称“《公司法》”)、《挂牌上市子公司股权鞭策管理工作配套措施》(下列全称“《管理工作配套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双创板优先股挂牌上市准则》(下列全称“《挂牌上市准则》”)、《双创板挂牌上市子公司自我管理工作监管手册第4号——股权鞭策重要信息公布》(下列全称“《自我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手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文档和《尚皮重要信息技术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法》(下列全称“《子公司法》”)的有关明确规定,子公司对2022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下列全称“本鞭策方案”)拟首度授与鞭策第一类的联系电话和职位在子公司外部展开了申报。子公司监事会紧密结合申报情形对拟首度授与鞭策第一类展开了自查,有关申报情形及自查意见建议如下表所示。
一、申报情形及自查方式
1、申报情形
2022年12月23日,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文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了子公司《2022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提案)》(下列全称“《鞭策方案(提案)》”)或其全文、子公司《2022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实行考评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子公司《2022年硬性优先股鞭策方案首度授与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等报告书,并依照有关明确规定,于2022年12月23日在子公司外部对本鞭策方案拟首度授与鞭策第一类的联系电话和职位展开了申报,具体情形如下表所示:
(1)申报文本:本鞭策方案拟首度授与鞭策第一类的联系电话和职位;
(2)申报时间:2022年12月23日至2023年1月1日,申报期已满10天;
(3)申报方式:子公司外部办公设备系统;
(4)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在申报期内,任何人组织或对个人可透过口头或口头等方式向监事会展开意见建议反馈;
(5)申报结果:在申报期内子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提出异议的意见建议反馈。
2、子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拟鞭策第一类的自查方式
子公司监事会自查了本鞭策方案拟首度授与鞭策第一类的成员名单、身份证件、拟鞭策第一类与子公司(含子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拟鞭策第一类在子公司担任的职位或其任职文档等资料。
二、监事会自查意见建议
依照《管理工作配套措施》《鞭策方案(提案)》等有关明确规定,紧密结合子公司对本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申报情形及监事会的自查结果,监事会发表自查意见建议如下表所示:
1、列入子公司本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子公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档及《子公司法》明确规定的任职资格。
2、鞭策第一类均不存在《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八条明确规定的不得成为鞭策第一类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关键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是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子公司法》明确规定的不得担任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工作人员情形的;
(5)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挂牌上市子公司股权鞭策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鞭策第一类的基本情形属实,不存在不实、故意隐瞒或致人关键性误解之处。
4、列入子公司本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工作配套措施》《挂牌上市准则》等明确规定的鞭策第一类条件,符合《鞭策方案(提案)》明确规定的鞭策第一类范围。
本鞭策方案拟首度授与的鞭策第一类为子公司报告书本鞭策方案时在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工作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工作人员及核心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其中包含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卓序先生,其作为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对子公司的战略方针、经营决策及关键性经营管理工作事项具有关键性影响,需负责制定子公司整体发展策略。并且作为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工作核心,卓序先生在项目研发、业务拓展、人才引进等方面均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对子公司具有关键性贡献。因此,本鞭策方案将其作为鞭策第一类符合子公司的实际情形和发展需要,符合《挂牌上市准则》《自我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手册》等有关法规的明确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除卓序先生外,本鞭策方案拟首度授与的鞭策第一类不包括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挂牌上市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挂牌上市子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子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鞭策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文档所明确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鞭策方案的鞭策第一类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报告书。
尚皮重要信息技术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