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人员常务董事确保本报告书文本不存有任何人不实记述、不实申辩或是关键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司法机关分担民事责任。
东莞利元亨智能装备股权股权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子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接到深圳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所开具的《有关立案东莞利元亨智能装备股权股权有限子公司双创板上市子公司发售股权投资顾问提出申请的通告》(中证转债科审(公司债)〔2023〕153号)。深圳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所依照有关明确规定对子公司上报的双创板上市子公司发行股权投资顾问的募资附件及有关提出申请文档展开了录入,指出此项提出申请文档齐全,合乎原则上方式,下定决心不予立案并司法机关展开审查。
子公司此次向某一第一类发售A股优先股事宜尚待透过深圳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所审查,并赢得中国证监会做出一致同意注册登记的下定决心前方可实行,最后若想透过深圳股权投资顾问交易所审查,并赢得中国证监会一致同意注册登记的下定决心或其天数存有不稳定性。子公司依照该事宜的关键性进展情形及时处理履行职责重要信息公布权利,欲了解各阶层股权投资人特别注意股权投资信用风险。
电魂网络报告书。
东莞利元亨智能装备股权股权有限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