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查“平板分班”背后:退费学校与合作企业陷入诉讼,​数字教育资源如何规范?3个举止反常,被怀疑间谍?杨振宁儿子的话,透露翁帆真性情

2023-08-23 0 327

2022年12月29日,全省环境治理基础教育屡禁不止协调机制小组会议服务项目部情况通报了地界21所幼儿园以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名来,采取与课后课程设计行为挂钩等形式,隐性强制小学生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及课程资源,相关幼儿园已暂管违规收费项目2608.99万元,该地相关部门对33名责任人员予以党纪、政纪等处分。

国务院督查“平板分班”背后:退费学校与合作企业陷入诉讼,​数字教育资源如何规范?3个举止反常,被怀疑间谍?杨振宁儿子的话,透露翁帆真性情

↑基础教育屡禁不止概念画 据图虫创意

去年9月,基础教育部网站也情况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大巡视发现,部分幼儿园打着“自愿”的旗号,通过设立“睿智班”“未来班”等形式名目,明确要求小学生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及自学应用软件,有的是幼儿园甚至为相关民营企业“看戏看戏”推介自学应用软件,增加小学生家庭负担,影响基础教育公正,社会影响恶劣。

近年来,随着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发展,睿智课后教学、智能手机课后教学走近数处课后。但推进过程中,产生了诸多问题。因相关电子设备投入高,民营企业拟建、幼儿园买回服务项目成为典型模式,一些地方性需要幼儿园和小学生斯特默电子设备和服务项目费用。一些地方性出现了按照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情况,将小学生分为“睿智班”和传统班的情况。有质疑声指出:这样的做法既损害基础教育公正,又涉嫌屡禁不止。为此,全省环境治理基础教育屡禁不止协调机制小组会议服务项目部决定,对相关沿海地区以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名来屡禁不止事宜实行专项盐务,明确要求相关省份逐个自查屡禁不止事宜,逐个自查到位;明确要求进一步查处屡禁不止另一面的违规操作和权力滥用权力,对相关单位、幼儿园和责任人员依法曹宏严肃追责、公开情况通报;明确要求总结经验,积极展开摸查,维护基础教育公正。

强力巡视另一面,各地纷纷开始自查,暂管收费项目钱款。在此操作过程中,存在产学两方就怎样划分责任反目成仇。日前,某小学与其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分销商围绕巡视自查后的钱款暂管陷于了民事诉讼。当事小学返还了小学生买回智能自学电子设备的全部钱款,但两方谁应承担责任,以及密切合作协议与否履行问题陷于了纠纷。

产学密切合作是否已是“科龙戈省”?网络化基础课后教学资源怎样规范化健康地走近大学校园?

幼儿园和民营企业约定:

终端售价3980元

幼儿园保障智能终端使用率

北京一家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分销商告诉丹桂摄影记者,根据相关文件,中部沿海地区地界一所高中是该地确立的首批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试点幼儿园。这是一所非义务基础教育阶段幼儿园,将在全校推进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改革。两方的密切合作模式是,公司对幼儿园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包括教师办公笔记本电脑、班级多媒体、幼儿园基础网络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化基础教育收费项目管理的意见》中明确的“非义务基础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基础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小学生本着自愿原则分摊费用。

2019年9月,公司与幼儿园签订了《睿智基础教育综合服务项目密切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称,遵照相关规定,采用政府引导、民营企业拟建、买回服务项目、幼儿园使用的形式。公司为该高中提供“基础教育云平台”、充电柜、无线AP、基础网络建设、教师办公笔记本电脑等基础教育信息技术紧密相关的软硬件投资、运营、服务项目和管理,这些项目产权由公司所有,幼儿园拥有使用权,合约到期后幼儿园解除使用权,公司收回上述投资项目。

《协议》约定,公司投资、运营、服务项目和管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共计400余万元,按需推进,保障睿智基础教育班级和教师用服务项目部基础网络设施良好运营,并且投资、运营、服务项目、管理睿智基础教育班级教师用办公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睿智班级充电柜、班级多媒体、教师用微课录制工具等共计800万元。

根据《协议》约定,两方遵守省级规范化性文件中关于小学生智能自学终端“鼓励幼儿园开展BYOD(自带自学终端)的实践探索”之规定(本着自愿原则,小学生自行买回),幼儿园应积极引导小学生付费买回,全面保障每年终端新增覆盖数量。公司为唯一该类终端分销商,指导价为3980元(含应用软件、硬件、资源和3年服务项目费、管理和运维)。公司全面负责幼儿园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后续运营、服务项目和管理,保障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的常态化使用。密切合作周期为6年。

《协议》约定,为了保障幼儿园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工作持续健康进行,幼儿园应当保障老师常态化使用,同公司共同努力,保障一本上线率不低于全省一本上线率。在该省一本上线率正常增加的基础上,且呈现上升趋势,如公司无违约行为,在学生终端配备方面,幼儿园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引入其他产品,且保障每年新高一入学后尽快(第一学期初)实现终端覆盖率大于等于年达标率。如没能达到目标,幼儿园需按照单价和差额数量向公司支付所差金额,且需于该届小学生入学第一季度完成支付(举例说明,如招生指标为2000人,终端覆盖数量应大于等于1400人,如果仅有1300人,幼儿园要向公司按照小学生付费标准进行补偿50万元)。如果幼儿园完成了协议所有明确要求,而一本上线率没有达到协议规定,则幼儿园无法向公司保障终端覆盖人数,且不向公司进行任何赔偿。

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这个约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每年的收益标准。公司的收益主体是幼儿园,但幼儿园希望通过小学生买回终端,减少幼儿园买回服务项目费用的支付额度。在此操作过程中,小学生必须自愿买回终端,如果小学生自愿买回的人数太少,以至于达不到公司的收益标准,幼儿园就要支付差额。

小学生买回的数量和使用率是两方探讨定下的。该负责人表示,小学生买回的终端是联想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内置课后教学应用软件,小学生支付费用包含智能手机费用和全部课后教学资源费用。当时买回时,公司收钱,小学生签了自愿买回协议。差不多每个班有一半人买回。

2019年9月到2020年年底,幼儿园对买回智能手机电子设备的小学生进行了编班。智能手机课后教学班级配备年轻教师。后来由于各方面舆论较多,编班没有继续下去。

看到,小学生买回的产品及服务项目为:硬件智能终端1台、智能应用软件1套、管理和运维周期为36个月、资源数量10万+,价格为3980元/生。结合疫情等特殊情况,空间服务项目费用1930元/生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分5个学期分期交付,为386元/学期/生。空间服务项目费每学期期末考试前一周统一安排收取;终端硬件费为2050元/套,需本次一次性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巡视组暗访巡视:

认为幼儿园引导小学生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

密切合作条款不合规

在上述产学密切合作推进信息技术课后教学操作过程中,家长质疑不断。2019年10月28日,媒体刊发了该高中推荐小学生买智能手机被质疑的报道。该地教体部门当时表示,接到家长反映后,教体局展开了调查,未发现违规违纪情况。报道提到,该校推荐小学生买回一款价格为3980元的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称将用于“线上线下”课后教学。家长们普遍认为智能手机价格较贵,并怀疑该智能手机课后教学资源与否真的有效果。当时,该校一名副校长回应称,幼儿园一直本着小学生自愿买回的原则,并未强制买回。幼儿园会将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小学生单独编班,进行信息技术课后教学。

2020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七次大巡视情况通报,曾对部分初中幼儿园在推行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智能手机课后教学”操作过程中,存在违规按“智能手机课后教学”编班、隐性强制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和捆绑销售教辅应用软件、产学密切合作不规范化不透明、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缺位等问题进行巡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巡视组也对该高中进行了暗访巡视。2020年10月,该地接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互联网+巡视”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责令该幼儿园督促公司给非自愿买回小学生收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巡视组对该幼儿园对小学生反映的信息技术课后教学试点不规范化自查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存在部分年龄较大教师由于习惯传统课后教学模式,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使用率不高,部分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靠老师督促,学习效果不理想。信息技术课后教学班和非信息技术班之间不平衡,使用信息技术的小学生和不使用信息技术的小学生有不平衡的情况。文件提出,该校引导小学生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密切合作条款存在不合规,幼儿园要落实收款并自查。

收款后产学两方对簿公堂:

法院判决幼儿园和民营企业签订合同无效

巡视后,幼儿园向小学生进行了全额收款,共计9285296元。随后幼儿园起诉公司,明确要求解除或终止《密切合作协议》,赔偿损失的退款费用。公司进行了反诉,提出同意解除《密切合作协议》,但幼儿园是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幼儿园自行承担收款损失。

2022年11月21日,法院对该案作出了判决。判决书显示,因原告幼儿园信息技术课后教学试点不规范化,违规收费项目等问题被投诉,2021年5月20日幼儿园向小学生进行了收款,总共收款9285296元。其中信息服务项目费6056454元、应用软件费2537590元、智能手机差价691252元。

法院认为,幼儿园与公司签订的服务项目协议,形式上虽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但是,合同内容是向小学生捆绑销售电子产品赚取利益的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向小学生收取相关费用。而且,在合同中还约定在校生使用率,明显是幼儿园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不当行为,违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在校小学生收取、转嫁任何不合理费用的相关基础教育政策,应当属于无效合同。合同两方对造成合同无效均有责任。在合同履行操作过程中,被巡视责令自查,原告已向小学生履行了返还相关费用的义务,其中包含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的差额价格691252元和应用软件使用费2537590元以及信息服务费6056454元,共计9285296元。

法院认为,幼儿园实际返还小学生的9285296元,与公司认可实际收费项目8761744元扣除4348850元还存在4872402元差额,此钱款属于因无效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原告和被告对合同无效均有责任,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此外,公司应该支付给幼儿园的该部分费用为2436201元,其余部分由原告自行负担。

一审判决后,公司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专家观点

要正确理解基础教育信息技术

不要把小学生作为牟利工具

2018年基础教育部发布《基础教育信息技术2.0行动计划》提出,地方性各级基础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工作领导体制,整合基础教育系统专业机构力量,充分利用相关企业专业化服务项目的优势,探索和建立便捷高效的基础教育信息技术技术服务项目支撑机制。

中国基础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开展的大巡视中发现,一些地方性的幼儿园以孩子与否缴费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为标准,决定孩子是否能进入所谓的“睿智班”,这既影响了基础教育公正,又误用了网络化技术。

储朝晖说,“睿智基础教育”常被作为基础教育信息技术的代名词,有人甚至直接将在线基础教育称为“睿智基础教育”。一般而言,“睿智基础教育”指在基础教育管理、课后教学、评价和科研各领域,全面深入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基础教育的运行和发展。在这个操作过程中有没有睿智、谁才有睿智是决定可否使用“睿智基础教育”一词的关键。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都只是工具,不可能具有睿智。正因为如此,基础教育部在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建设文件中只使用“加快基础教育网络化”这一表述,而没有使用“睿智基础教育”。

储朝晖认为,目前有人出于商业目的,热衷于使用、宣传“睿智基础教育”概念。然而,已经有足够的实证素材显示:长期处于单向操作的信息控制的“睿智基础教育”平台中的小学生,自主性受损,机械性、标准性、被动性增强,难以生成正常的人际情感,难以获得尊严感。技术是双刃剑,不恰当使用比不使用造成的伤害更大。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未来,能否坚守以人为本,以小学生发展为本,以适合还是不适合为标准,将成为考验相关当事人与否真正具有睿智的试金石。

21世纪基础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在接受丹桂摄影记者采访时表示,以推进教改名来,明确要求所有小学生购买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或者虽然声称小学生可自愿选择与否买回智能手机笔记本电脑,但却按与否买回智能手机编班,这类事件屡屡发生。其另一面的原因是,有的是地方性把基础教育信息技术作为评价幼儿园现代化办学的指标,而幼儿园也错误地理解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加之资本介入,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另一面存在利益链。要遏制这类事件发生,需要基础教育部门和幼儿园正确理解信息技术,不要以基础教育信息技术名来,把小学生作为牟利的工具。

熊丙奇还认为,在具体基础教育课后教学活动中使用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这属于教育课后教学事务,应该由幼儿园教师委员会结合课后教学实际需求,进行论证,并广泛听取小学生和家长的意见。

此外,不能把推进基础教育信息技术的投入转嫁给小学生。如果幼儿园确实要使用智能手机进行课后教学,进行相关改革实验,这应该由幼儿园买回,提供给小学生共享使用。买回时,要公开招标,而不是强制或者隐性强制明确要求小学生买回。要根据实际需求调整幼儿园的预算支出,也倒逼幼儿园谨慎推进改革,对基础教育改革进行科学论证。

丹桂摄影记者 吴阳

编辑 彭疆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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