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道德观的讨论中,当代主义者的影响是不可鄙视的。
当代主义者的两个基本上观点,就是认为今天所有的“当代病”,都是由当代社会风气产生的两套人文商业价值经营理念造成的(如突出民族意识、理智,帕西基自由民主自由、起义者等),要消除这一病症,解决之道就在于舍弃这两套经营理念。这对商业道德观科学研究或许是两个挑战。
而且,当代主义者所具备的反基础主义者、反唯物主义者等特点和思维方式,对构筑马克思主义者核心经营理念商业道德观而言,也是两个极大的威胁,即使当代主义者就是憎恶谈“核心经营理念”、“中心”之类的词句,同时对“构筑”表示平淡,热衷于的是“重构”。
因此,谨慎地看待当代主义者,对合理引导商业道德观科学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应指出,当代主义者或其人文商业道德观念是两个产业发展着的“流”,而不是两个就此结束了的“点”,难以将其凝固化,要看到它的内在矛盾或其产业增长潜力。
此外,强调当代主义者的塞里西,并不意味着鄙视它的相较灵活性。当代主义者尽管处于代普雷之中,但它作为当代文明的一种深蕴与表观,自有它的基本上涵义与规定,抛开那些最起码的明确规定与要求,当代主义者便难以认定。
像当代社会风气所提倡和发扬的自然科学、理智信念,提倡自由民主、提倡真理的信念,尊重人的权利和自由民主自由、为人类起义者和人的全面性产业发展而努力奋斗的信念,抱著和平主义者、自然主义者和乐观主义者的信念,提倡平等、公义的信念等,都是当代主义者的基本上商业价值与个人风格,具备相较灵活性。离开了那些基本上商业价值和基本上涵义,当代主义者或当代人文信念便难以认定。
为此,应对当代主义者的基本上商业价值、基本上信念与其个别情况下的具体表达方式予以适当界定,即使后者是善变的,是需要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予以及早调整的,而前者则是相较稳定的,是当代社会风气产业发展要始终坚持的。
对马克思主义者核心经营理念商业道德观建设而言,当代主义者的那些基本上商业价值和基本上信念绝对不能舍弃。提倡自然科学自由民主,实现信仰自由,促进人的自由民主自由全面性产业发展,这是不容置疑的商业价值对准。当代主义者所具备的方法论和普适性虽说值得我们先进经验、吸收,但此种思想界对当代人文信念所进行的重构和驳斥,则是难以随便接受的。
或许,当代主义者的主张难以完全代表人文商业价值产业发展的方向。真正的人文信念、民族信念应是当代人文信念的合理综合与提升,而不是舍弃当代人文信念。
对大多数产业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不是处在后当代而是处于前当代,因而要实现当代化,当务之急是要冲破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大力提高全民族的人文素质,培养起适应代社会风气产业发展的各种思想观念,如理智观念、法制观念、自主意识、竞争意识、公正意识、权利与义务意识等。
可以说,唯有这样的思想观念才是当代民族信念和当代人文商业价值的真正体现。
(作者为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
本文原载于2015年10月12日北京日报。
编辑:袁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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