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2023-02-07 0 819

本母公司常务董事会及全体人员独立董事确保本公告文本不存有其他人不实记述、虚假申辩或是关键性申辩,并对其文本的准确性、准确度和准确度分担部分及控股股东。

根据《上市母公司股权鞭策管理工作配套措施》(下列全称“《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的有关明确规定,北京JGD5股权有限母公司(下列全称“母公司”)对第二期硬性优先股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展开了内部申报。母公司常务董事会紧密结合申报情况对拟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展开了自查,有关申报情况及自查情况如下表所示:

一、申报情况表明

1、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中文网站(www.sse.com.cn)上公布了《JGD5第二期硬性优先股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

2、母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8日在内部对此次拟激励第一类的联系电话和职位展开了申报,申报前夕总计10天。申报前夕,母公司其他人部门、直属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口头或通信等方式向常务董事会反映申报鞭策第一类情况和存有的问题。控股赵先生可向常务董事会明确提出意见建议。

截至申报期满,独立董事会未接到其他人人对此次拟鞭策第一类明确提出的提出异议。

二、常务董事会自查意见建议

常务董事会对母公司《第二期硬性优先股方案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展开了自查,并刊登自查意见建议如下表所示:

1.鞭策第一类成员名单与硬性优先股方案(提案)所确定的鞭策第一类相符合。

2.鞭策第一类的基本情况有误,不存有不实、蓄意谎报或引起关键性误会之处。

3.鞭策第一类均不存有《上市母公司股权鞭策管理工作配套措施》第七条明确规定和《非国有母公司上市母公司(全境)实施股权鞭策全面实施配套措施》等文档中明确规定的严禁成为鞭策第一类的情况。

4.鞭策第一类均为母公司常务董事、高阶职员、底层职员、关键技术、业务等骨干力量有关人员。所有鞭策第一类均与母公司或母公司的母公司子母公司具有雇用关系或是在母公司或母公司的母公司子母公司出任职位。鞭策第一类中无独立常务董事、独立董事和由上市母公司母公司母公司之外的有关人员出任的内部常务董事,无原则上或总计持有母公司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

综上所述,常务董事会认为,列入母公司第二期硬性优先股方案的鞭策第一类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档的明确规定,其作为此次硬性优先股方案的鞭策第一类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JGD5股权有限母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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